“股神”栽了!
近日,證監(jiān)會公布了一則罰單。個人投資者張某,在累計不到5個月的時間范圍內(nèi),先后累計控制66個股票賬戶,通過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、對倒交易、虛假申報等手段,操縱了“維格娜絲”等11只股票。
券商中國記者梳理發(fā)現(xiàn),張某操縱的11只股票,竟然有10只是盈利的,只有1只虧損,堪稱“股神”。通過操縱11只股票,張某實現(xiàn)盈利2085萬元。證監(jiān)會認(rèn)定其構(gòu)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。張某被沒收違法所得2085萬元,并被處以6255萬元罰款。
操縱11只股票
依據(jù)2005年《證券法》的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,證監(jiān)會對張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進行了立案調(diào)查、審理,并依法向當(dāng)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(jù)及當(dāng)事人依法享有的權(quán)利,當(dāng)事人未提出陳述、申辯意見,也未要求聽證。本案現(xiàn)已調(diào)查、審理終結(jié)。
根據(jù)賬戶名義持有人指認(rèn)、其他涉案人員陳述、賬戶開戶資料及情況說明、借款協(xié)議、賬戶資金往來記錄、賬戶交易流水、手機取證信息、賬戶交易終端信息(IP、MAC、硬盤序列號、下單手機號)等證據(jù),2017年6月26日至9月29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韓某萍”證券賬戶等27個證券賬戶(下稱“賬戶組1”),交易“維格娜絲”等7只股票。
2018年3月6日至4月27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龐某”證券賬戶等39個證券賬戶(下稱“賬戶組2”),交易“秦安股份”等4只股票。
張某實際控制使用賬戶組所從事的涉案交易,由張某決策,由其實際操作下單或指派他人下單。
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和“賬戶組2”操縱“維格娜絲”等11只股票,合計盈利2085萬元。
操縱“維格娜絲”盈利90萬元
2017年7月25日至8月14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、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維格娜絲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336.61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8114.82萬元;累計賣出336.61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8125.48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維格娜絲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2017年8月23日至9月14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的手段,影響“維格娜絲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1479.75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3.87億元;累計賣出1479.75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3.88億元。“賬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維格娜絲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維格娜絲”盈利90萬元。
操縱“康隆達”盈利51.26萬元
2017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的手段,影響“康隆達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235.72萬股,買入金額9208.94萬元;累計賣出235.72萬股,賣出金額9275.22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康隆達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康隆達”盈利51.26萬元。
操縱“金麒麟”盈利353.84萬元
2017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、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金麒麟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259.45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7980.89萬元;累計賣出259.45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8108.18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金麒麟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2017年9月4日至9月22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,虛假申報的手段,影響“金麒麟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676.07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2.21億元;累計賣出676.07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2.24億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金麒麟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金麒麟”盈利353.84萬元。
操縱“鐵流股份”盈利212.87萬元
2017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,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鐵流股份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681.93萬股,買入金額2.11億元;累計賣出681.93萬股,賣出金額2.14億元。“賬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鐵流股份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鐵流股份”盈利212.87萬元。
操縱“紅蜻蜓”盈利12.77萬元
2017年7月24日至8月2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、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紅蜻蜓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789.16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1.41億元;累計賣出789.16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1.41億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紅蜻蜓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2017年8月31日至9月8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的手段,影響“紅蜻蜓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292.56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5256.39萬元;累計賣出292.56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5249.3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紅蜻蜓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紅蜻蜓”盈利12.77萬元。
操縱“日月股份”盈利216.01萬元
2017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、虛假申報的手段,影響“日月股份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268.6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8637.8萬元;累計賣出268.6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8868.28萬元。“賬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日月股份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日月股份”盈利216.01萬元。
操縱“太平鳥”盈利219.29萬元
2017年6月26日至7月7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的手段,影響“太平鳥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134.11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3665.24萬元;累計賣出134.11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3826.98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太平鳥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2017年7月20日至7月28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1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的手段,影響“太平鳥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“賬戶組1”累計買入151.1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3838.77萬元;累計賣出151.1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3909萬元?!百~戶組1”期初持有“太平鳥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1”交易“太平鳥”盈利219.29萬元。
操縱“秦安股份”盈利174.14萬元
2018年3月13日至4月3日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2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,對倒交易,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秦安股份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1822.82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2.48億元;累計賣出1822.82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2.5億元?!百~戶組2”期初持有“秦安股份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2”交易“秦安股份”盈利174.14萬元。
操縱“上海亞虹”盈利197.75萬元
2018年3月9日至3月16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2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手段,影響“上海亞虹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198.08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4712.25萬元;累計賣出198.08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4917.44萬元?!百~戶組2”期初持有“上海亞虹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2”交易“上海亞虹”盈利197.75萬元。
操縱“恒潤股份”虧損630.21萬元
2018年4月2日至4月25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2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,對倒交易,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恒潤股份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1252.32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4.8億元;累計賣出1231.22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4.67億元。賬戶組期初持有“恒潤股份”0股,期末持有211,00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2”交易“恒潤股份”虧損630.21萬元。
操縱“中馬傳動”盈利557.02萬元
2018年3月6日至4月11日期間,張某控制使用“賬戶組2”,通過集中資金優(yōu)勢、持股優(yōu)勢連續(xù)買賣,對倒交易,虛假申報等手段,影響“中馬傳動”交易價格和交易量,操縱市場。期間累計買入1760.52萬股,累計買入金額2.54億元;累計賣出1760.52萬股,累計賣出金額2.6億元?!百~戶組2”期初持有“中馬傳動”0股,期間期末持有0股。
經(jīng)統(tǒng)計,張某通過“賬戶組2”交易“中馬傳動”盈利557.02萬元。
責(zé)編:王璐璐
校對:高源